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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安全事故一项目经理被吊销证书

发表于2014-12-30

    因所负责项目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项目经理张富在日前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013年10月13日,吉学前卫南区在建图书信息综合楼二标段九层浇筑混凝土挑梁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人轻伤。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罚决定书指出:张富在作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经常参加现场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因此,根据《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5月26日向其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罚听证告知书》。张富在授权崔岩(崔琰)于2014年6月10日签收了告知书,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张富在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处罚。

    这就是责任,在其位,谋其职。谨记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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