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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代收费用不是你想收 想咋收就咋收!

发表于2015-05-26

一些网友整理一些在新房入住时,哪些钱该交,哪些钱不该交!今天分享给广大网友。

 

 

另外,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代收的一些费用!这些收费,也是有说道儿滴呦!亲们看仔细呦!

 

办理新房收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收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用。



同时提醒业主的是,入住时代收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等费用不得超过12个月,费用的计费起始时间为业主入住当日,业主入住前发生的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的费用超过12个月,业主可拒绝缴纳,并向物价部门投诉。




还有建筑垃圾清运费可由业主与物业经过协商后进行交纳。

发表于2015-05-26

对 就该 这样 硬气点 要不开发商也太嚣张啦

 

发表于2015-05-26

看了 楼主发的帖子 长知识 很有用

发表于2015-05-26

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的费用超过12个月,业主可拒绝缴纳,并向物价部门投诉。 真的不要不好意思 那是你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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