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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区依法出具《指定监护人证明》 解决朴仁玉老人后顾之忧

发表于2015-05-26

社区依法出具《指定监护人证明》

解决朴仁玉老人后顾之忧

日     房天下讯  日前,进学街道春阳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指定许槿英(系朴仁玉外甥女)为朴仁玉的监护人,成功解决了无行为能力居民朴仁玉的后顾之忧,维护了朴仁玉的合法权益。

今    今年5月,朴仁玉老伴因突发脑溢血病逝,其已获得韩国国籍的养女金海月得知此事后,从韩国回到延吉,希望继承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朴仁玉的财产。但朴仁玉外甥女许槿英认为多年来一直照顾朴仁玉,理应是合法监护人,因此两人产生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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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得知情况后,社区通过多方走访调查,确认在2005年5月朴仁玉因患脑出血开始卧床,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在13年间一直是许槿英照顾,对被监护人的情况熟悉,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形成事实上的监护关系。社区为切实解决朴仁玉长期卧床且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后顾之忧,维护朴仁玉的合法权益。春阳社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依法出具了《指定申请人许槿英为朴仁玉监护人的证明》。根据规定,监护人许槿英有权保护被监护人朴仁玉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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