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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遭遇“钉子户” 社区调解化纠纷

发表于2015-10-22
标签:租房 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合同 钉子户 工作人员 

   房天下讯 (通讯员 高龙) 由于租房时未签订合同,房东与房客在续租及交费问题上产生矛盾。近日,园辉社区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了这场纠纷。

 

   日前,信息产业园的一名业主郑女士找到园辉社区,声称自己遇到了“钉子户”。工作人员通过询问了解到,郑女士的租户不按期交纳房租,上个月交了1000元房费,却硬说自己交了2000元。房子马上到期了,当郑女士提出续租少半年,并且需要交纳押金时,对方一口拒绝。不仅不搬走,还坚持只租三个月,态度十分强硬。由于郑女士在租房时没有同其签订合同,又是独自一人去收房租,对方身强体壮绘有纹身,态度又蛮横,万般无奈只好向社区求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随同郑女士赶到该租户处,讲清来意后对该租户做思想工作。起初其并不,经过连续3天的调解,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在社区的协助下,该租户交清了拖欠房费,双方签订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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