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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方承诺婚后满十年给女方一半房产权 离婚时反悔

发表于2015-01-13

    为了安心过日子,男方承诺“婚后满十年,女方有权取得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实很骨感,没捱过十年,两人就散伙了。


“不是说十年为期嘛,现在十年到了,就算离婚了我也要打官司要房。”对于这次上诉,胡女士显得理直气壮。


就这样,为了要到房子,慈溪的胡女士是与前夫杠上了,一直从2010年坚持到现在。可就算再坚持,胡女士最终也无法如愿。


就算愿意拿出一半房产权


婚后生活也不美满


方先生和胡女士都有过一次婚史,两人2004年2月登记结婚。都是二婚,两人都挺珍惜这段缘分的。           


为了让女方安心过日子,方先生甚至承诺,只要两人能共同生活满十年,女方就有权取得目前他们共同居住房子的一半产权。


这套房,为胡先生的婚前财产。方先生说,当初给出这份承诺,是想着两人能一起生活到老。


没想到,捱不过十年,两人就离婚了,散伙的原因还是与钱有关。


2005年4月,方先生突发疾病住院。住院期间,胡女士不但没有陪护,还在他住院的第三天,就因为钱的问题与方先生吵闹了起来。


不久后,心灰意冷的方先生去慈溪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感情破裂。可此时的胡女士坚决不同意离婚,最终法院驳回了方先生的起诉。


男方给了10万元补助


最终两人协议离婚


既然法院不判离,那就继续好好过日子吧。


此后两人又磕磕绊绊地生活了5年,不过期间常因各种琐事发生争吵。


终于还是过不下去了,2010年11月,方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回,胡女士也同意离婚,可她有要求。


胡女士亮出了当初方先生立下的协议,要求对方兑现承诺,把他们居住的房屋给她。


“她这是无理取闹。”方先生认为,双方已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当初的协议自然无效。但考虑到毕竟与胡女士生活了一段时间,他愿意一次性补助女方10万元。


最终,经法院调解后,两人协议离婚。


时隔四年


女方又拿着协议来要房了


离了婚,也没有什么需要分割的财产,方先生以为两人早就两清了。


谁也没想到,4年后,胡女士又拿着当初的协议去了法院,她要告方先生。


“2010年离婚时没处理房产,现在约定的10年到了,我要求他按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我。”胡女士理直气壮地说,要坚持当初的约定。


“这不是胡搅蛮缠嘛。” 时隔四年,再上法院,方先生也无语了。


法院调出了当年的调解协议后,发现在当时的离婚协议中,已就双方的财产、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


最终,法院驳回了胡女士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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